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自2023年3月10日开通技术咨询邮箱(yjsfw@agri.gov.cn)以来,收到不少有关农药登记、登记试验、登记试验单位认定的技术问题。开云官方注册集团小编汇总了药效相关问题及回复,供广大企业参考。
1、关于配比变更药效试验相关问题
- 咨询内容:经自查我司正在进行试验的登记产品与2023年下证产品相比违反了345号公告。我司该产品按345号公告变更配比后,使用范围与已登记产品不相同。可否在安排配比变更前的第二年田试时,同时安排配比变更后的一年药效试验?
- 参考答复:使用变更配比后的产品开展第2年田间药效试验即可。
2、关于申请登记用于保护地的药效试验问题
- 问题描述:预登记产品防治靶标为黄瓜灰霉病,在安排田间小区药效试验时,4地试验是否要涉及露地大田和保护地两种种植方式?做几地露天试验,几地保护地试验是否有要求?
请问申请在小白菜(保护地)上进行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必须全部在小白菜(保护地)上进行试验吗?
- 参考答复:药效试验对露地和保护地无特殊要求,但如强调用于保护地,所有试验应在保护地进行。
3、关于使用特色小宗作物农药登记药效试验群组名录(2019版)扩作登记相关问题
- 问题描述:西瓜根结线虫在黄瓜/番茄根结线虫药效群组延伸范围,当获得黄瓜/番茄根结线虫登记的产品是否仅需要提供西瓜安全性试验,即可延申至西瓜根结线虫?还是仍需开展一年小区药效试验?
- 参考答复:在一个药效试验群组内,在代表作物和代表病虫害上进行登记药效试验,其结果可用于延伸使用范围内的作物和防治对象。
如在黄瓜/番茄根结线虫上获得登记的产品扩大使用范围到西瓜根结线虫,仅需要提供西瓜安全性试验报告。
4、关于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区域选择的问题
- 问题描述:我单位计划登记小麦茎基腐病,《附件7》中无登记小麦茎基腐病的田间药效试验区域,现想向贵部门请教关于小麦茎基腐病的田间药效试验在哪几个区域,期待收到您的回复。
- 参考答复:试验地根据《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区域指南》选择,指南未包含的作物、病虫草害及一些特殊药剂,可根据作物种植区域,在全国选择有代表性的地点进行药效试验。因病虫草害发生情况、自然灾害等原因,无法按本指南推荐的区域开展药效试验的,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在申请登记时作出说明。
- 问题描述:马铃薯甲虫属于进境检疫性虫害,目前只在我国新疆、黑龙江、吉林局部省份发生?黑龙江有杀虫剂资质的药效单位仅有东北农业大学农学院和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均表示马铃薯甲虫没有发生,因此无法在黑龙江安排田间小区药效试验,能否在甲虫发生较严重的新疆安排2点,吉林安排1点,共计3点?
- 参考答复:现有资质单位不满足试验数量或试验布局要求的,建议自行联系推荐试验单位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向农药管理司申请指定试验单位开展相关试验。
5、关于室内配方筛选报告减免的问题
- 问题描述:我单位欲申报 10%高氯·吡丙醚水乳剂(5+5)防治室外蝇幼登记。经查此产品已有注册,我方产品有效成分配比与已登记产品有效成分配比一致,均是1:1。
按新含量类别申报,是否还需要进行《室内配方筛选试验》,请尊敬的部所领导老师给予指导为盼!
- 参考答复:拟申请产品与已登记混配制剂含有的有效成分、配比、使用范围相同的,可不提供室内配方筛选报告。
6、关于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的药效试验问题
- 问题描述:只要是2019年版用药短缺特色小宗作物名录内的作物,无论单剂或混配制剂的扩作,都可1年3地药效试验?
特色小宗作物,比如甘薯除草剂和植调剂,是不是三地试验就可以了?新混配登记产品,不是扩作,是一年三地试验还是两年三地试验?
- 参考答复:对于已取得农药登记的产品扩大使用范围登记的,若申请作物在《用药短缺特色小宗作物名录(2019版)》内的,可提供1年3地药效试验。
对于正式登记产品,若申请作物在《用药短缺特色小宗作物名录(2019版)》内,且不涉及新农药、新混配、新使用范围、新使用方法的,可提供1年3地药效试验;涉及新农药、新混配、新使用范围、新使用方法的,提供2年3地药效试验。
7、关于药效试验对照药剂选用的问题
- 问题描述:混配制剂的杀虫剂田间药效试验,有效成分的其中一个单剂做对照药剂时未登记在相应的作物上,但是防治靶标一样,如豇豆/蓟马,未有登记,登记了甘蓝/蓟马,能不能做对照药剂?若可以,是否还需要设置当地常规?
混配制剂登记花生调节生长,用有效成分的单剂做对照药剂,对照药剂(单剂)均已在花生调节生长登记,将其中一个对照药剂作为对照药剂和当地常规,是否还需要再设置当地常规?
- 参考答复:对照药剂应为已登记且在实际使用中防效和安全性较好的当地常用产品。对照药剂的类型和作用方式应与试验药剂相同或相近,并使用登记剂量。应根据当地实际,合理选择单剂或混配制剂(如除草剂,单一药剂不能解决杂草防除的,应选择混配制剂)作为对照药剂。混配制剂还应设各有效成分单剂作为对照药剂。
8、关于药效试验报告时效的问题
- 问题描述:药效试验报告的5年有效期是怎么计算的,是按照试验开始时间往后计算5年,还是按照试验结束时间?大区药效报告有没有5年的有效期?
企业已完成了制剂防治“番茄灰霉病”8份田间小区药效试验报告,现在启动登记田间小区药效报告已过5年,需要做一年药效验证试验吗?
- 参考答复:田间药效试验(包括大区药效试验等)时效原则上为5年,按试验报告完成日期算起。对时效超过5年的,原则上应补充1年田间药效试验报告或提供靶标抗药性发生发展的相关数据资料,说明产品使用剂量和技术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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